漳州拼团购房74群(125)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76人申请入群

批复!涉及市区、南靖、开发区,漳州多宗地块即将挂牌出让

发布时间: 2021-10-15 10:49:21

来源: 楼盘网综合整理

分类: 土地市场

898次浏览


10月14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对漳州市区6宗、南靖2宗 、漳州开发区1宗 共9宗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给予批复,同意出让地块土地面积共33.707545公顷,合约505.61亩!

01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2021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21〕80号

南靖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2021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靖政综〔2021〕10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靖县2021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地块二宗,土地总面积5.4843公顷,其中靖2021P08地块面积2.7662公顷,靖2021P09地块面积2.7181公顷,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等),宗地均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101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1.jpg

02

出让方案的批复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开发区2021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21〕79号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漳州开发区2021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招管字〔2021〕8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开发区2021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土地编号漳招2021G07,土地面积1.7478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11〕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2.jpg

03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2021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21〕78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21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自然资〔2021〕20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漳州市区2021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拟出让用地六宗,合计土地总面积26.475445公顷,其中

芝山路东侧、漳华路南侧02-1地块用地面积2.4444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21〕25号文批准收回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2.4444公顷;

丹霞路以东、建元路以南01地块用地面积2.1919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6〕375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1919公顷;

漳州高新区琥珀路以南、纵一路以东地块用地面积4.171593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828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733919公顷、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660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437674公顷;

漳州高新区西环城路东侧、圆梦路南侧地块用地面积7.143552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6〕18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7.143552公顷; 

漳华路以东、宝石路以南地块用地面积6.0687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其他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超市)、商务金融用地(办公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106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8597公顷、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2〕81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3493公顷,使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以漳芗政文〔2012〕214号文批准收回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1.8597公顷; 

朝阳南路以南、新社路以东01地块用地面积4.4553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以漳龙政〔2021〕69号文批准收回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3.32293公顷、使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以漳龙政〔2016〕116号文批准收回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1.13237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3.jpg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kr1stn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