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拼团购房118群(62)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66人申请入群

龙海区3宗宅地1幅教育用地曝光!这里或将迎来大发展

发布时间: 2021-10-09 11:15:00

来源: 九房网综合整理

分类: 土地市场

4079次浏览


龙海晋级成“龙海区”后

火力全开

擘画城市建设

将大力发展“一江滨两新区”

其中“月港新区”作为新城重要组成部分

将打造成以月港文化为核心的复合新城区

经过这几年发展

配套也在逐步完善

新城建设离不开商品房建设

也少不了教育配套

利好消息已经传来了

1

龙海区石码中心小学龙翔校区

选址意见书核前公示

1.jpg

9月28日,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公示《龙海区石码中心小学龙翔校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公示,漳州市龙海区石码中心小学龙翔校区拟选址于海澄镇屿上村,总用地面积32102.8㎡。

2.jpg

2020年底的龙海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提到,将启动石码中心小学龙翔校区项目建设。此选址的确定,也意味着离开工又进一步了。

3.jpg

来源:读地

2

三幅宅地获批复

4.jpg

9月24日,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批复关于月港分区A10地块、月港分区A12地块、月港分区A1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幅地块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并都有详细的控制性指标。以下是地块的详情:

01

月港分区A10地块

5.jpg

月港分区A10地块

(一)规划净用地面积:19644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三)控制性指标

1.容积率:1.0<FAR≤2.8(196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5003.2平方米)。

2.建筑密度:D≤30%。

3.绿地率:G≥30%。

4.建筑限高:H≤80米(其中,临锦江大道一侧用地红线30米范围内,建筑整体限高22米,两端转角处节点限高27米)。

5.停车泊位:根据建筑的性质和面积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置停车位,且居住建筑还应符合不少于户均一车位的配建标准;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中应包含不低于总数5%的公共停车位;配建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10%;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置充电桩设施;机动车停车位不得采取机械停车方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按不低于住宅配套停车位总数60%设置于地面底层架空层、地下一层或符合消防要求遮蔽设施等室内位置。

6.商业设施:商业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大于5%且小于10%。

7.建筑退距:建筑退让东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7米,退让东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17米,且建筑退让空间应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延伸,应设散步道,退让空间范围不得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小区围墙应设在绿化退线后,在绿化中设钢网成隐秘式围栏或通透式围墙做法。其余退距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地下建筑部分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不小于5米。

8.公共配套:本地块公共配套应按照下列要求设置,其他未提及的各种配套设施须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的要求,按相应规模配套。具体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如下:

(1)社区公共配套:社区卫生室一处,按建筑面积≥15平方米/千人标准配建且建筑面积≥30平方米;文体活动室1处,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千人标准配建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文体活动场地1处,按用地面积≥150平方米/千人标准配建且用地面积≥3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点1处,按每千人不少于7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且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应设置于建筑首层;婴幼儿照护设施1处,每千人不少于4.5个托位,每个托位不少于6平方米,应合建于建筑1-3层,且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党建用房1处,每百户居民拥有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一处,按总建筑面积2‰的标准,且最小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

(3)垃圾分类生态流转屋,应根据垃圾量合理布置,每座应配置水电、除臭设备等,并接入污水管网;

(4)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一处,可与物业或店铺合作,设立代收服务点。

9.其他规定

(1)住宅套型计容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不得设计为跃层户型;

(2)多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80米,高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36米。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02

月港分区A12地块

6.jpg

月港分区A12地块

(一)规划净用地面积:20616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三)控制性指标

1.容积率:1.0<FAR≤2.5(2061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540平方米)。

2.建筑密度:D≤26%。

3.绿地率:G≥30%。

4.建筑限高:H≤80米(其中,临锦江道一侧用地红线30米范围内,建筑整体限高22米,两端转角处节点限高27米)。

5.停车泊位:根据建筑的性质和面积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置停车位,且居住建筑还应符合不少于户均一车位的配建标准;机动车停车位中应包含不低于总数5%的公共停车位;配建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10%;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置充电桩设施;机动车停车位不得采取机械停车方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按不低于住宅配套停车位总数60%置于地面底层架空层、地下一层或符合消防要求遮蔽设施等室内位置;在红线范围内,应沿规划溪边路和规划园庙路配建公共非机动车停放处(设置共享单车电子围栏)。

6.商业设施:商业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大于5%且小于10%。

7.建筑退距:建筑退让东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7米,退让东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22米,且建筑退让范围应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延伸,应设散步道,退让空间范围内不得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小区围墙应设在绿化退线后,在绿化中设钢网成隐秘式围栏或通透式围墙做法。其余退距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地下建筑部分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不小于5米。

8.公共配套:本地块公共配套应按照下列要求设置,其他未提及的各种配套设施须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的要求,按相应规模配套。具体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如下:

(1)社区公共配套:社区卫生室一处,按建筑面积≥15平方米/千人标准配建且建筑面积≥30平方米;文体活动室1处,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千人标准配建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文体活动场地1处,按用地面积≥150平方米/千人标准配建且用地面积≥3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点1处,按每千人不少于7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应设置于建筑首层,且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婴幼儿照护设施1处,每千人不少于4.5个托位,每个托位不少于6平方米,应合建于建筑1-3层,且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党建用房1处,每百户居民拥有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配建;

(2)物业管理用房一处,按总建筑面积2‰的标准,且最小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

(3)垃圾分类生态流转屋,应根据垃圾量合理布置,每座应配置水电、除臭设备等,并接入污水管网;

(4)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一处,可与物业或店铺合作,设立代收服务点。

9.其他规定

(1)住宅套型计容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不得设计为跃层户型;

(2)多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80米,高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36米。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03

月港分区A13地块

7.jpg

月港分区A13地块

(一)规划净用地面积:24407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三)控制性指标

1.容积率:1.0<FAR≤2.8(2440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8339.6平方米)。

2.建筑密度:D≤30%。

3.绿地率:G≥30%。

4.建筑限高:H≤80米(其中,临锦江大道一侧用地红线30米范围,建筑整体限高22米,两端转角处节点限高27米)。

5.停车泊位:根据建筑的性质和面积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置停车位,且居住建筑还应符合不少于户均一车位的配建标准;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中应包含不低于总数5%的公共停车位;配建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10%;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置充电桩设施;机动车停车位不得采取机械停车方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按不低于住宅配套停车位总数60%设置于地面底层架空层、地下一层或符合消防要求遮蔽设施等室内位置。

6.商业设施:商业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大于5%且小于10%。

7.建筑退距:建筑退让东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7米,且建筑退让空间应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延伸,退让空间范围不得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小区围墙应设在绿化退线后,在绿化中设钢网成隐秘式围栏或通透式围墙做法。其余退距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地下建筑部分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不小于5米。

8.公共配套:本地块公共配套应按照下列要求设置,其他未提及的各种配套设施须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的要求,按相应规模配套。具体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如下:

(1)社区公共配套:社区卫生室一处,按建筑面积≥15平方米/千人标准配建且建筑面积≥30平方米;文体活动室1处,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千人标准配建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文体活动场地1处,按用地面积≥150平方米/千人标准配建且用地面积≥3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点1处,按每千人不少于7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应设置于建筑首层,且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婴幼儿照护设施1处,每千人不少于4.5个托位,每个托位不少于6平方米,应合建于建筑1-3层,且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党建用房1处,每百户居民拥有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一处,按总建筑面积2‰的标准,且最小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

(3)垃圾分类生态流转屋,应根据垃圾量合理布置,每座应配置水电、除臭设备等,并接入污水管网;

(4)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一处,可与物业或店铺合作,设立代收服务点。

9.其他规定

(1)住宅套型计容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不得设计为跃层户型;

(2)多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80米,高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36米。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加速龙海市中心城区东扩进程

月港片区迎来发展的新机遇

以建设多元活力新区、山水魅力门户为发展目标

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核心组团

你看好龙海区月港新城的发展吗?

欢迎留言讨论~

责任编辑: kr1stn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